本报记者 黄福兴
今年以来,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30日,钦州市共打掉各类涉恶团伙76个,农村涉恶团伙27个,破获刑事案件114起,刑拘犯罪嫌疑人458人,督促投案自首45人。起诉涉恶案件15件68人,一审判决涉恶案件6起19人(公安机关认定6件属涉恶案件,经法院判决认定1件属恶势力案件,5件不属于涉恶案件),查处公职人员1人,排查线索152条。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印发了《钦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导致辖区黑恶犯罪猖獗、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追究综治领导责任,对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坚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市、各县(区)多次召开会议,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庆山多次召集公、检、法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工作,多次率队深入各县(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督查,亲自部署并深入基层检查和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对全市判处的第一起张绍优恶势力犯罪案件更是从线索的摸排到抓捕罪犯及法院审判的整个过程都会反复调研、抓早抓小、严厉打击,有效地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7月12日至13日,市委政法委相关人员深入各县(区)基层政法综治部门及12个镇(街道)、4个村督导,重点督查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加强宣传落实情况。9月3日至14日,市扫黑办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分成3个督导组,深入全市47个镇和部分村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好清单,做好整改,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督导工作和重点任务的落实。
坚持依法严惩,建设平安钦州
为增强业务水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钦州市扫黑办对19名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全市侦监、公诉、控申、未检共49名干警到重庆大学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市检察院制定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疑难问题等课程的培训方案,还选派侦监、公诉部门19名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举办的2期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研修班。为了增强打击合力,强化机制联动,钦州市扫黑办牵头制定相关会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使市各政法部门和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之间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向前推进。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衔接配合工作意见》,健全和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研究,使侦诉审三方在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等焦点问题上减少分歧,达成共识,提高打击效果。
今年以来,钦州市还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工作,突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各县(区)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排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628次,个别教育830次,入户走访969次,对重点监控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电子手环定位、手机定位、微信实时定位监控,对违反监管规定人员及时处理。各县(区)对排社区服刑人员中有涉黑涉恶前科的人员,建档立卡,分类管理,思想引导,跟踪摸排,做到一个不漏地排查。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确保无重新犯罪现象出现;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区服刑人员及群众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举报。
深挖“保护伞”,强化监督执纪
3月15日至16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潘瑾兴分别到各县(区)调研督导,督促各县(区)强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把扫黑除恶工作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严肃查处“村霸”“蝇贪”等突出问题,查处了充当村霸“保护伞”的公职人员1人。市纪委监委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督导、排查和宣传;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体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村“两委”、镇(街道)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文章数据由市扫黑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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