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凤仙)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除第一类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日前,记者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钦州市统一执行第二类疫苗新收费标准。
“以往群众在接种第二类疫苗时,费用是由企业自主定价,经过价格调整,自3月1日起,钦州市各接种单位在实施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只能收取疫苗成本费,预防接种服务费和储存、运输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市疾控中心主任王卫军告诉记者。
据悉,为规范钦州市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储存、运输费等收费价格,市疾控中心组织县(区)疾控中心对2015、2016、2017三年疫苗储存、运输费成本费用进行测算,结算结果为平均每针次23.91元。
据介绍,钦州市疫苗成本费按广西第二类疫苗招标采购平台中标价收取,结合钦州市实际,市疾控中心组织县(区)疾控中心研究决定,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按每针次23元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按每针次22元收取,全市包括所辖乡镇,均统一实行。
新收费标准实施,接种第二类疫苗价格是升了还是降了?市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部科长苏传球表示,根据二类疫苗本身价格和加价率的不同,调整价格后,费用有升有降,普遍来说,多数二类疫苗的接种价格是呈下降趋势的,市民可实实在在享受到优惠,如价格调整前的四价宫颈癌疫苗980元/针,价格调整后是843元/针,其中成本费是798元,预防接种服务费22元,储存、运输费23元,总计比原先少了137元/针。“近半个多月来,不少接种第二类疫苗群众反馈说,价格更实惠了,门诊接种率也在上升。”苏传球说。
据悉,此次第二类疫苗价格调整,试行2年,若期间国家或广西收费政策有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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