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讯6月21日晚,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被交警依法罚款3500元。
21日晚上10时,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在钦州茅尾海收费站开展高速公路交通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桂N牌照的轿车停在收费站的广场内,一直不出站。当看到有民警过来,该车司机下车企图逃离,但很快被控制。
民警一靠近司机,就闻到一股酒味,于是对该司机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司机施某酒精呼气结果为40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
随后,当民警要求施某出示驾驶证件时,施某支支吾吾,称未带证件。民警对施某身份进行核实后发现,他并未取得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经了解,当晚,施某在洞利村的朋友家吃饭时喝了一两瓶啤酒,由于同车的朋友驾驶证还在实习期,不能上高速,他觉得自己没喝多少酒,便驾驶车辆从洞利村返回钦州。
目前,司机施某由于涉嫌饮酒驾驶和无证驾驶,被罚款共计3500元。
(潘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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