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赖昕)近日,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宁兆锡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问题。2009年10月,宁兆锡户因生活困难申请办理城镇低保获得批准,并于2009年12月起开始享受城镇低保待遇。2013年7月起,宁兆锡担任妙庄村党支部书记,明知自身家庭生活改善已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补助条件,却不主动及时上报情况提出停止享受城镇低保。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宁兆锡户违规领取低保金26170元。2018年9月,宁兆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钦南区那丽镇政府乡村办负责人冯曾耀违规收取群众钱款问题。2011年至2013年,冯曾耀以帮助五保户李某立养子李某光户办理户口入户需要交纳一定费用为由,先后3次违规收取李某立费用共计13000元,其中8000元用于缴纳李某光儿子的社会抚养费,剩余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9月,冯曾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5000元退还给李某立。后经钦南区纪委、钦南区那丽镇党委政府协调,有关单位于2018年11月按规定为李某光办理了入户手续。
钦州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77-12388,举报网址:http:/guangxi.12388.gov.cn/qinzho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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