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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解读系列之四大力支持企业增岗扩发展 市人社局专题解读人社惠企政策

来源:钦州日报 2018-11-29 10:2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 潘定盼

11月28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从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等方面,专题解读钦州市贯彻落实人社惠企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增岗扩发展。

一、企业新增岗位能享受哪些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依据:《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人社规〔2018〕1号)

主要内容:对经认定符合钦州市石化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粮油食品加工、林木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能源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灵山县、浦北县可结合本县实际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在钦州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年度的12月或结合实际确定)相比较,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能享受哪些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助?

1、社会保险补贴。

贴政策依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钦政发〔2017〕32号)、《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人社规〔2018〕1号)

主要内容:一是对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二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带动就业补助。

政策依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钦政发〔2017〕32号)、《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人社规〔2018〕1号)主要内容:对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视吸纳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一定标准的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吸纳就业10人以下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吸纳就业10人以上(含)、20人以下的,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吸纳就业20人以上(含)、30人以下的,按1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吸纳就业30人以上(含)的,按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就业见习有哪些补贴?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3号)

主要内容: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在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2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月,如见习期满实际留用率达到50%的,其实际留用人员见习期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月。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下一步,人社部门在社会保险方面,还会给予企业哪些惠企政策?

1、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2号)

主要内容: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对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由参保地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

2、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主要内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至2020年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补贴金额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同时,对企业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在补贴上年度欠费后,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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