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灵山县人民医院根据国家医改政策实行新的“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报销提供了便利,让他们分享到医改的“红利”,亲身感受到新医改政策带来的好处。
在今年9月份以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报销时,在获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较高,许多贫困患者面对高额医疗费用望而生畏,“看不起病”依然是现实存在的问题。新的医改政策实施后,“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彻底解决贫困患者的后顾之忧,除提高贫困患者就医报销比例,减轻垫付高额医疗费,还切实减少有的患者要办理民政救助、大病保险等多处报销而来回奔波的问题。
现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入院治疗的,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待遇。患者住院期间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医疗证等相关资料,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过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条件基础上,增加了“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兜底保障”两项。贫困患者出院时通过“一站式”报销结算,报销金额90%,个人自付费用不高于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的,结算时提交门诊处方、门诊特殊慢性病专用病历、医疗证、身份证等,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政策报销,报销金额80%,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个人自付费用不高于门诊医疗费用总额20%。
新的“一站式”结算方式,是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扶贫开发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开展的一项全新的扶贫工作。该院在今年9月初就开始实行这种结算业务。迄今为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该院住院就医进行“一站式”直接结算245人次,门急诊就医998人次。新医改政策下的“一站式”直接结算,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看病不再难。(朱鹏夫 宁雯雯)
新闻推荐
本报10月7日A7版的相关报道。正义从未缺席南国早报灵山讯(记者钟小启)10月4日中午12时许,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板凳组10岁小女...
灵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灵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