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烧毁的现金。视频截图
南国早报灵山讯(记者钟小启)10月20日上午,灵山县新圩镇小沙厂附近民房一楼起火。火被消防员扑灭后,屋主称屋内还有一个保险箱,里面约有13万元现金以及许多重要证件。屋主找出保险箱后发现,现金和证件几乎已化为灰烬。
接到火情,钦州市消防支队立即调派辖区灵山消防中队,出动两个编队4辆消防车共26名消防员前往扑救。上午7时48分,灵山消防中队到达现场,组织人员展开扑救。8时11分,大火被扑灭。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一层砖混结构的民房,总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高约3米,燃烧部位为沙厂左侧民房,过火面积约55平方米,燃烧物质为沙厂维修器材等。
消防员介绍,火灭后,屋主称里面还有一个保险箱,接着自己跑进去搬了出来。打开一看,里面的13万元现金和证件几乎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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