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正在清点赃款(警方供图)
本报讯(记者 韦东 通讯员 陈仕天)两名宾阳籍男子潘某荣、潘某欢通过网络,冒充钦州市灵山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老总,要求财务人员将钱款汇给“客户”,短短3个小时就诈骗得手146万元。案发后,宾阳县和灵山县两地警方联手,很快就将潘某荣、潘某欢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7月7日下午,两嫌疑人家属将76.44万元赃款交还警方。
6月27日,钦州市灵山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网络诈骗案,嫌疑人通过建立一个虚假的公司管理QQ群,把公司财务人员拉进QQ群中,然后以老总的名义要求财务人员将钱款汇入指定账户。该公司财务人员信以为真,在没有核实信息是否真实的情况下,贸然将一笔49万元的钱款转给“客户”。不久,嫌疑人又以同样的诈骗手法骗取97万元。
案发后,宾阳县和灵山县两地警方联手展开侦查,很快发现宾阳籍的潘某荣、潘某欢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29日7时许,宾阳、灵山两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潘某荣、潘某欢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电脑2台,电脑主机3台,银行卡5张以及路由器等涉案物品一大批。两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嫌疑人被抓获后,这家食品公司的经济损失又该如何挽回呢?办案民警认为,时间拖得越久,赃款损失的风险就会越大。民警分别对两嫌疑人及其家属开展思想工作,三次上门,对嫌疑人家属进行政策法律教育。通过民警的努力,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终于同意主动退赃。
7月7日下午,两嫌疑人的家属将76.44万元赃款送至城北派出所。在两地警方及嫌疑人家属的见证下,警方将76.44万元转交到灵山县某食品公司的财务人员手中。该公司的财务人员接到款项后激动万分,连连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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