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韦彦)日前,灵山县檀圩镇5个村8名村干部,在城乡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灵山县纪委通报处分。
根据灵山县纪委通报,该县檀圩镇甘梅村、村心村、?山村、华屏村和檀圩社区等5个村(社区)在开展城乡低保工作过程中,部分村(社区)未严格按照规定对申请人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评议、公示,导致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通过民政部门审批获得低保,领取低保补助金。
同时,对享受低保补贴的农户,未开展复核工作和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致使因生活条件改善不再适合续保的农户未能及时被停发低保补助,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流失。以上5个村(社区)不符合续保条件的户数累计439户,直至2016年3月才被停发低保补助。
2016年4月,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的甘梅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勇、村心村委会主任苏子荣、?山村党总支原书记谢明新、?山村委会主任黄镇团、华屏村党总支书记黄昌福、檀圩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陈泽之等6名村(社区)干部,以及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村心村委会文书劳善海、檀圩社区居委会文书黄运标等两名村(社区)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闻推荐
(记者李鹏钧通讯员黄津钰)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制定的庭审活动评查的实施方案,由审委委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庭审考评小组,前往该院沙坪法庭开展庭审质量评查考评活动。庭审中,庭审质量评查组成...
灵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灵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