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志强通讯员唐明丽)10月24日16点许,钦州市钦州港滨海公路鸡墩头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之后自首案件,一辆小轿车将摩托车上两人撞倒在地后驶离现场,到陆屋镇交警中队投案自首。
24日16时08分,钦州港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钦州港鸡墩头路口一辆小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小车逃离现场,有两人受伤,请求立即出警处理。
接警后,钦州港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首先协助120救护中心将地上两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勘查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车头部位有明显撞击痕迹。据周围目击群众反映称,肇事车辆是一辆深灰色小车,车牌为桂NHXXX8,车辆往六景高速方向开去。现场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情况并对事故侦破工作全方位铺开,一面对该车辆车主信息进行查询,根据群众的反映民警沿六景高速方向对肇事车辆进行全力追击;一面联系高速出口另一端的陆屋镇交警中队请求协助。于19时许,钦州港交警大队民警接到陆屋镇交警中队通知,称肇事司机已经主动到陆屋镇交警中队办公区自首。同时,钦州港交警大队民警也在这时赶到了陆屋交警中队,将肇事司机和车辆一并带回钦州港交警大队作下一步处理。
据肇事司机称,事发时,肇事司机正准备去接他一个朋友,当他驾车到鸡墩头村委时,发现他朋友没有在预约地点等候,于是将车开到旁边一个物流公司门口靠边停下来过了一会儿,他朋友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在对面,让他掉头往三娘湾方向,朋友在马路对面等他,正当他掉头的时候,与一辆从三娘湾方向驶来的摩托车撞个正着,当时车子只挂1挡,车速很慢,也没有喝酒。事故一发生,立即引来周围群众的围观。“撞人了,我自己一下就懵了,见周围群众越来越多,因为害怕,就没想太多,就想着先离开现场,不然会被打死的”。于是肇事司机驾车驶离现场。
目前,警方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逃离现场,要第一时间报告警方,并确保事发现场原样;如有伤员,应该立即寻求120救护中心的救治。
小贴士:交通肇事逃逸罪的量刑标准: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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