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路娜 通讯员黄建国)8月16日,外地一犯罪团伙3人因在镇原县盗窃村民看门狗27只,被镇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1年不等。
据了解,自去年11月起至2018年1月19日,镇原县孟坝镇、太平镇不少村民发现,自家养了多年的看门狗离奇失窃。经查,陕西省三原县农民胡某和马某伙同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农民安某,流窜至镇原县境内多次作案。他们一人负责驾驶租赁来的汽车,一人利用断线钳剪断链绳并用手电筒照射狗眼,另一人则将狗牵入车辆,两个月内,先后盗窃村民看门狗27只并贩卖。胡某参与盗窃其中23只,价值11581元;马某和安某参与盗窃27只,价值13560元。
近日,镇原法院就该案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马某和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决胡某等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以罚金5000元至8000元不等。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兰州8月3日电(记者王朋)记者从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了解到,甘肃省耕地土壤质量长期定位观测监测工作日前正式启动,通过对...
镇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镇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