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在街头的共享电动车,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的方便,然而有盗贼惦记上了它们。今年7至8月,来自甘肃的4名男子在合肥市区,接连偷盗4辆共享电动车。11月28日,该案作为合肥市首起盗窃共享电动车案,在蜀山区法院宣判,4男子均获刑罚。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李某等4人来自甘肃镇原县,长期租住在合肥,因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生活没有经济来源,便打起共享电动车的主意。今年7月中旬至8月底,李某等4人不固定搭档,相互配合,多次采取强行破坏的方式,窃取安徽小黄蜂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放在合肥市区的共享电动车。
法院审理查明,7月14日,8月18日、30日,4人在蜀山区合作化路、大唐国际等地,将共享电动车线路破坏后强行推走,然后在隐蔽处,将车上电瓶卸下,车身丢弃。他们共盗窃共享电动车4辆,总计价值10528元。8月30日、31日,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中,四人均表示认罪,并向法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蜀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共享电动车,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某涛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张某鹏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肆千元;陈某犯盗窃罪,处罚金三千元。
段贤尧 见习记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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