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纪检铁军
——甘肃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纪实
本报通讯员杨恒 王彬
省委出台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派驻监督的全覆盖;市州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圆满完成,监督执纪力量进一步加强……
2015年以来,甘肃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快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纪检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让监督执纪的腰杆更硬、挺得更直。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关键在于选好得力的“带头人”。
对此,省委书记王三运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做出批示,强调“确保把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纪委书记、副书记岗位上,确保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舍得把纪检监察系统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舍得把党政重要岗位上的优秀干部推荐选拔到纪检监察机关”。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省委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去年以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先后提名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19名。
2015年11月5日,省纪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姚志宏正式任职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这是首次由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考察,经省委研究任命的省管高校纪委书记。
这次任命源于去年7月省委制定出台的四个《提名考察办法》之一——《甘肃省省管高等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四个《提名考察办法》,紧扣书记、副书记等“关键少数”的提名考察这一“关键环节”,明确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省管企业和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在提名、考察程序上,分别明确了提名、考察具体要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
转职能,更要转方式
去年以来,“四种形态”成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的“关键词”。
强化日常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驻省法院纪检组坚持关注“张家长、李家短”,主动掌握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通过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形式,早发现早提醒,避免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已经成为大多数。庆阳市镇原县民政局副局长兼老龄办主任常粉玲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承担违规使用车辆费用4400元。
对严重违纪者,给予重处分。白银市白银区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张真君庆贺乔迁新居,违规邀请服务管理对象并收受礼金。张真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与此同时,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者毫不手软,坚决予以立案审查。去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严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以身试纪者。这其中就包括兰州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万里、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酒钢集团原董事长冯杰等。
“三转”无止境,纪检监察机关既一边转职能,一边转方式。
定西市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不增设机构的前提下,将现有43个派驻纪检组划分为6个口,设立6个综合派出纪检监察组,对93个市直单位进行联系监督,形成了“综合派出+重点派驻”监督模式,实现了监督全覆盖。
2015年,在省纪委积极推进下,全省14个市州纪委全部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调整后内设机构在10至14个之间,执纪监督机构达到70%,纪检监察室平均增加到4个,机构、人员进一步向主业主责聚焦。
随着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意见的出台,省纪委向省级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工作也随之启动,同时决定,在省级机关首批新设和调整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
执纪必守纪,律人先律己
去年9月,甘肃省5个驻在部门纪检组长又减少了一个“头衔”——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甘肃省纪委查问题、找不足,强监督、重落实,锤炼过硬作风、锻造纪检铁军,有效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
强化日常监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作到“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同时,严格执行外出、家庭情况等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干部8小时之外工作状况。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弘扬正气、注重小节、管好亲属,把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到工作、生活之中。
打铁还需自身硬。省纪委将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汇编成册,发放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多种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自身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并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和督促干部追求“高线”、守住“底线”。同时,省纪委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开列负面清单,严明纪律要求。
正人必先正己。去年5月,省纪委制定出台《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处理办法(试行)》,规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2015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了92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立案查处4名省直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查纠5名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不守规矩的问题,约谈函询1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了“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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