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正宁县人民政府同意,正宁县拍卖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委托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亩)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正宁ZN2014-05B位于正宁县城山河路北侧。东至敬老院,南至山河路,西至残联,北至廉租房。2.76
商
业
用
地
≤
2.5≤45%≥25%405531备注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注册登记入库、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60.165.105.144:81/tdkqjy_web/index.jsp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申请人可于2015年8月21日8:30至2015年9月9日16:0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信息库登记,并持相关有效证件经土地矿产资源交易科审查通过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9日16:00整。
七、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正宁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50%的成交价款,剩余价款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最迟不超过一年。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本宗地的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注意事项
本宗地的出让价款中不含应征的契税,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十、系统询问、网上拍卖时间及竞价地点
1.系统询问开始时间:2015年9月10日10:30
2.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15年9月10日10:34
3.网上拍卖地点:由竞买人自行确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
联系人:路女士0934-8869183
王先生13993475868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正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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