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本报记者 刘萍凝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西峰区交警大队从5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现在,不少市民由于道路拥堵,选择骑电动车出行,加之外卖快递员的增多,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这些事故中,绝大部分车主都没有佩戴头盔,导致伤亡率上升。”日前,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宣传科民警马威武告诉记者,佩戴头盔对骑乘人员来说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头盔能有效保护头部。
马威武解释道,如果佩戴好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人员被甩离车辆后可有效保护头部和颈部,防止头部重伤导致死亡。同样,对于机动车驾乘人员来说,使用好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侧翻或紧急制动时,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车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
据了解,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西峰区交警大队“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有效保障。
为确保“一盔一带”行动有效落实,西峰区交警大队将深入辖区、企业、客运站点,向驾驶员讲授“安全带”的重要作用,督促企业负责人与驾驶人签订安全承诺书,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社会宣传。发动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在写字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汽车4S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楼宇电视、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针对农村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利用传统节日、庙会集市、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安排民警走访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
在头盔的购买和使用上,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保险公司、爱心企业等,联合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方便群众使用。
除了宣传引导,西峰区交警大队还将加大对摩托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发的交叉路口、城郊接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托执勤点严查严管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用好用足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马威武说,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随着守护行动的深入,力争到今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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