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思)12月2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庆阳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以来,市医保局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重点改革,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完善全市基本统一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政策、流程及技术标准等,国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庆阳市把推进试点工作作为深化医改、助推基本医保制度建立、提高基金使用效能、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控制成本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县(区)和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庆阳市试点《实施方案》,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对13家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统4表、医保人员住院结算表、参保人员医疗明细表及出院病人调查表等相关数据进行了采集,并按时完成了国家医保局所需数据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同时,围绕编码规范、基础原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培训工作。
据了解,实施DRG付费后,将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质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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