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世锋
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实施科技支撑,积极构建农业科技产业服务新格局,在科技助力“三农”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就目前的情况看,科技特派员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由于科技特派员的派出部门在思想认知、职级晋升、评优选模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科技管理部门很难做到“跨界”协同,导致一些激励政策、管理措施无法落实到位。科技特派员工作在政策层面明确了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但实践中没有可供操作的具体规定,导致科技特派员的保障政策激励措施、利益共享机制难以落实到位。
二是工作管理不规范。由于科技特派员是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又在不同的驻地乡村企业开展工作,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与所在部门和服务对象容易发生关系不明确、责权不清晰、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在派出期间,科技特派员不能完全脱开本职工作,只能安排工作的“空闲期”或“间隙期”去基层一线,导致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时效性、连续性大打折扣。
三是选派需求不精准。科技特派员在选派过程中,乡镇村组和企业农户不能主动参与,只是被动接受,没有真正做到“双向选择”,导致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专业技能和当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能精准对接。同时,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大多限于单项技术的宣传推广,缺乏技术集成和产业链条,很难解决新时期“三农”的工作中的技术集成问题。
四是项目经费不保证。目前市县大都没有专门可供科技特派员安排使用的专项资金,下派的科技特派员没有项目依托和抓手,这种状况大大限制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导致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处于“无米之炊”的窘境。
科技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新时期科技特派员工作应该围绕“三农”工作,不断优化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使科技特派员真正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 “领头雁”、农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一要立足服务“三农”。不断丰富和完善新时期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内涵和实践,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特派员服务热情和创业活力。以提高贫困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前提,以推动乡村绿色生产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为重点,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切实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
二要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配套,因地制宜制定推动科技特派员选派和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转化科技成果,取得合法收益的具体政策措施。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抓好督查落实,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
三要加大项目支撑。整合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增加财政投入,强化政府支持,鼓励科技特派员积极参与以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增加信贷投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法人科技特派员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行动。
四要探索服务模式。要继续探索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符合需求的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支持社会组织为科技特派员提供电子商务、金融、法律、合作交流服务;继续探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退出机制,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动态监测,实行科技特派员动态管理;探索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及或派出单位的表彰奖励制度,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热情。
(作者单位:庆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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