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思
4月18日,家住西峰区安居工程小区的金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最近一段时间,他在楼下停车时,经常有杂物从楼上掉下来,有时是蔬菜、衣物,有时是塑料衣架,还有一次是带土的塑料花盆,金先生表示,他的车已经几次受损,虽然事后保险公司进行了处理,但金先生很气愤,“车都被砸出了小坑,要是人被砸到,那还了得?”
记者从该小区住户处了解到,像这样的事情不止金先生一个人遇到过。小区居民霍女士告诉记者,前几天她和邻居买菜时,就被一幢楼上落下的一只鞋砸中,“那天下雨,我俩都打伞,那只鞋落下来把雨伞骨架都打折了。”霍女士说,事后她和邻居在楼下大声询问是谁的鞋掉下来了,但始终无人应声。“抬头看楼上好几家窗台上都放着东西,也不知道是哪家的鞋。”这件事只好不了了之。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表示,物业经常会接到类似投诉,但每次工作人员敲门询问住户,尝试沟通解决事情时,都无人承认。“我们也很为难,投诉的一方拿不出有效凭据,就算我们挨家挨户调查,也没有人承认。”该工作人员表示,因高空坠物屡禁不止,物业曾在小区张贴过通知,提醒住户不要在窗外存放、悬挂物品,但收效甚微。“小区住户这么多,想完全杜绝这类事情发生,仅靠物业管理,是不可能的。”该工作人员说。记者还了解到,物业管理方目前已经开始着手细化小区管理,准备挨家挨户上门劝导。
高空坠物极易造成危险,可找不到事主的情况下,是否只能不了了之?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兰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旻。刘旻表示,高空坠物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若找不到事主,事发区域整幢楼的住户都要承担相应责任。“要是高空坠物只是造成环境卫生被破坏,污染地面、墙面等,在法律上确实没有明确处罚条文。但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整个居民楼的住户都要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刘旻说,住户要证明自己没责任,必须提供有效证据,但这类证据并不容易收集,所以,还是自觉规避风险,不要随意在窗外放置物品。此外,他还提醒老旧小区住户,尽量要求物业安装监控设备,如若发生高空坠物情况,可调取监控视频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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