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峰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对城区交通标线进行更新施划,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路口、人行横道的“斑马线”前标写了“车让人”几个醒目大字。据笔者观察,大部分机动车都能在这里或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但仍有部分机动车非但不减速反而抢行,一幕幕车辆与行人“谁牛谁先过”不文明行为时常上演。
众所周知,“斑马线”是用以引导行人过马路的安全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先行。这个规定从敬畏生命的角度讲,体现了对行人生命的尊重,理应成为每位机动车驾驶员必备的素质。
路口交通秩序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直观反映,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当前,庆阳市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为每一位市民都应该积极参与,每位驾驶员应该用实际行动做出回应,在“斑马线”尤其是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主动做到“车让人”。只有人车礼让有加,秩序井然的交通环境才可能形成,城市才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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