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野 实习生梁玉翠)伙同他人,假冒记者调查,以曝光为名实施敲诈勒索。3月26日记者获悉,杜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华池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指控,2012年11月5日,杜某、景某与李某(两人均另案处理)3人乘坐杜某的白色“陆霸”车来到华池县山庄乡境内的白沟收油点后,李某下车拍照,景某向正在现场执行公务的长庆公安分局干警赵某出示“中国公民法制网”的新闻调查证,并称自己是该网站的记者前来甘肃省曝光非法收油点,后经联系,收油点老板赵某某到达现场,景某说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收油老板都会给他们一些钱,就不会曝光,杜某告诉赵某某此事可以私下处理,随后,赵某某拉着景某在杜某的轿车内协商,其间赵某某让朋友拿出2650元给杜某,后三人离开。同日,景某、杜某与李某又来到老爷岭一处收油点,敲诈收油点老板李某某5000元现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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