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红)近日,华池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曹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3000元。
2010年春节刚过,陕西省吴起县农民曹某经人介绍,“租赁”华池县农民徐某的6亩土地种“药材”。开春后,曹某开始播种,但他种植的却是毒品原植物罂粟。夏天到来,已经成熟的罂粟花的艳丽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有人遂向公安机关举报。2010年7月19日,侦查人员前往现场,曹某闻讯逃离。华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现场铲除并扣押毒品原植物2629株,经鉴定这些植物均为罂粟。
2011年10月29日,曹某向华池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华池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规定,明知罂粟为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自首行为,对其从轻作出如上判罚。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李升)私刻印章,广发邀请函进行诈骗。日前,华池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私刻公章诈骗知名书画作品案件。 今年5月28日,华池县公安局接到一单位报案称,有人私刻单位印章,向全...
华池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华池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