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阳昕) 近年来,合水县在实行“双反馈”“双签收”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出“三双一提升”反馈机制,打出巡察反馈的“组合拳”,着力破解责任不清和压力层层递减等难题。
巡察结果“双反馈”。巡察结果既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又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通过“双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巡察反馈“双签收”。巡察结果反馈后,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反馈意见稿,巡察组组长和被巡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反馈材料签收单上共同签字,明确签收时间,进一步靠实责任。
巡察反馈“双公开”。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及时公开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办把每轮反馈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开门整改”。
巡察反馈“一提升”。提升参与反馈的层次,对于问题较多的被巡察党组织直接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参与反馈,增强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三双一提升”机制指导下,合水县委已完成对22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其中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先后8次参与反馈,进一步压实了巡察整改责任,有效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和巡察成果转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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