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钓鱼者”来说,每钓一辆,酬劳200,按周结账;对于被钓的“鱼”来说,笔录提前做好,签字画押就成,交了罚金走人,这门生意,已成产业。案件的是非,交给司法去头疼,但“钓鱼网约车”事件本身,却透露出某种悖逆法治逻辑的陈腐之味。有几个问题,令人如芒在背:
第一,社会人员没有执法权,却在“钓鱼”的过程中承担录音录像等取证工作,不仅诱人上当,还使出花式套路,成为交通执法的“前哨”。如此让渡公权的作为,恐怕比“临时工执法”更为恶劣。
第二,平度交通部门“钓鱼执法”之时,当属网约车属地新政博弈之期。网约车是大势所趋,无论是解决居民出行难题,抑或是顺应新经济形态之需,都没必要对网约车痛下杀手。从最终版的青岛网约车细则据说“最终删除了轴距、扭矩、行李箱容积要求,还取消了行驶里程未满5万千米的里程限制”来看,上级交通管理部门也深谙这个道理。那么,当初大面积“钓鱼执法”网约车,究竟是谁的主意?
所谓“钓鱼”与构陷之间,并未有清晰的界限,稍不留神,执法者就成了犯法者。因此这些年,在全面法治的逻辑之下,地方执法部门“钓鱼执法”事件,简直到了过街老鼠的地步。在英美法系中,“钓鱼执法”更是可以成为当事人无罪免责的正当理由。
在网约车新政未出的当口,地方交通部门急吼吼“钓鱼”执法,其间所暴露的心态与作为,恐怕不单单是个法理纠结那么简单。我们当记得那些未曾走远的事件:2009年10月,河南商丘人孙中界因遭遇钓鱼执法,断指证清白;2016年7月,湖南蓝山县60岁的陈作雄因被“钓鱼执法”吊死在运管所……前车之鉴并不少,而在管理网约车这个公共议题上,少数地方部门执法违法式暴戾思路,是该被究责并禁锢在法治框架里了。
新闻推荐
贫困户家门口挣钱摘掉“穷”帽 平度科技脱贫,“新把式”农业项目效益倍增
在平度蓼兰镇杨家顶子村扶贫创业园智能育苗温室,工人正在育苗。本报记者宋祖锋本报通讯员王尽舜孙剑磊聂晓如何啃下扶贫攻坚这块硬骨头,关键就在于找准扶贫项目和致富产业...
平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度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