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全市环保部门对7家环保违法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青岛沁香源食品配料有限公司香精香料生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平度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2万元。青岛万家鑫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青岛东海塑工贸有限公司小型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投入生产,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0.8万元。洪亮开办的电缆桥架加工厂,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崂山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闫昌坤开办的青岛鸿达异形石材有限公司,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从事石材加工,崂山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青岛中宇置业有限公司四姜一湾能源供热站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崂山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青岛瑞特龙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存放沾染聚氨酯密封胶的容器未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高新区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通讯员 朱耿明 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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