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日讯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用不到半个月时间,诉前化解一起直播带货引发的涉外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电商运营合作协议》,约定在直播平台开展跨境电商合作。直播平台货款入账后,被告却未向原告支付相关货物销售利润及平台返点奖励等,被原告诉至法院。
3月14日,立案法官收到材料后,立即进行诉前登记,并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疫情期间,调解员研判案情后电话联系原告,了解案涉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根据制定的几套调解方案,在法官的指导下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线上调解。调解员抓住双方合作的条件和优势,引导双方携手追求更长远的利益。最终,双方同意将对账认定的货值180万元更定为130万元,被告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双方还表示将继续合作。3月29日,原告撤回起诉。
没有收取诉讼费,没有出具法律文书,“轻松”挽回了两家公司的合作友谊,这正是“诉前调解制度”为人民群众带来的货真价实的司法红利——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诉前调解制度把矛盾前置到司法程序之前,实现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相互衔接,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决在萌芽、化解在诉外。
2021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17.94%。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8872件。(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吕佼何文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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