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3日讯“张先生,3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设立了歇业制度,您可以选择通过申请暂停营业实现缓冲。”近日,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通过一个电话,解决了困扰张先生许久的问题。张先生是李沧区某餐饮管理公司的负责人,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近期店里的生意大不如前,勉强维持的话,房租、水电、雇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想要闭店又不甘心注销,让多年的经营付之东流,听朋友说现在有了歇业制度,可以申请暂停营业,就打电话咨询了市行政审批局,让遇到的难题迎刃而解。
据悉,“歇业制度”出自国家新颁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制度”为受到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而出现短期经营困难的企业,设置了“缓冲区”,申请歇业类似于手机“停机保号”,避免了市场主体停止经营但不办理注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将遇到障碍等风险,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存续成本,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及时注入了一剂“稳心针”。
“市场主体需要办理歇业的,依法与职工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仅需填写《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以及《歇业备案承诺书》,就可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一处的负责人介绍说,歇业之后,市场主体随时可以自主决定恢复经营。(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张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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