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7日讯近日,市北区人民法院商务区法庭审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被告李某租赁一家企业位于大港纬一路的房屋,合同到期后仍不腾还,房屋已被鉴定为危房。李某的行为影响企业的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和长远规划与发展,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企业将李某告上法庭。法官调查后发现,李某身体有残疾,一家人的收入全来自于他在房屋内开设的超市,双方争议经协调未得到解决。法官设计提供多种调解方案,但双方始终存在巨大争议。法官依法判令被告腾让房屋。尽管如此,法官持续跟进:一边积极组织判后答疑,对李某释法析理;一边继续与原告沟通,协调尽可能妥善安排被告的后续事宜。在多方努力之下,被告未提出上诉主动腾迁房屋。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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