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刘姮整理
有居民咨询,自己是大山宝城的居民,请问大山宝城何时能办理房产证?
回复:经落实,目前该项目已具备办证条件,请居民联系开发单位办理不动产权证。
关于限价房如何交易及收费的问题
有居民咨询,自己有一套限价房在市北区,房产证已满五年,现在想出售,请问如何交易?税费方面有什么规定?
回复:经落实,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需缴纳80元不动产登记费;根据《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6号),若您所购房屋若属于2009年1月20日前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房项目,上市交易时,无需缴纳土地收益金,若您所购房屋若属于2009年1月20日(含)后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房项目,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税费相关问题可咨询市税务部门或国家税务总局热线电话12366。
关于公积金异地转入的问题
有市民咨询,自己现居住在市北区,前几日刚刚把异地公积金转入青岛,异地公积金转入后,缴费年限是否合并计算,是否可以在青岛使用公积金贷款?转过来的余额是否和在青岛交的金额合并按15倍计算贷款额度?在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后是否影响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和贷款时间间隔有要求吗?
回复:经落实,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借款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符合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账户余额以职工申贷时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准。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按规定程序全部转入本市缴存后,异地、本地衔接起来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缴存条件,且能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及缴存明细证明,可予受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按规定程序全部转入本市缴存后,申贷时应执行本市账户余额认定标准。
如您按无房租赁提取公积金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减少,申贷时点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申贷额度。您符合规定按无房租赁提取公积金后,如购房符合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可申请办理。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如果您有公积金方面业务咨询,欢迎拨打0532-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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