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安工作9年以来,杨朔始终身体力行,从点点滴滴做起,为开发区公共交通安全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被青岛市公安局嘉奖,2015年、2016年被青岛市公安局记三等功,2017年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三等功,2020年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二等功,2021年被青岛市公安局记三等功。
作为交警大队有名的业务通和法制员,杨朔的工作能力和学习精神在同事口中备受好评。从业以来,无论是在事故科还是在交警中队,他始终坚持干一行、专一行,坚持学习业务知识,把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要务,用理论武装头脑。
在事故科,每个到达杨朔手里的案件,他都要用心细看,仔细研究相关案情,钻研当事人的心理,通过他们的行为分析案情是如何发生的,最终把案件处理得当事人双方都很满意。具体到每一次案件,杨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起案件都耐心细致调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在醉驾组的时间里,为了案件废寝忘食,他几乎没有明确的上下班概念,上班提前到单位准备,晚上快10点才下班也是常态,在四年的时间里共办理了醉驾案件800多起。杨朔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群众的难处和需求。他洁身自好,从不办理关系案、人情案,他体恤群众,关怀当事人,几年如一日的坚持获得了群众、同事的一致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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