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孙桂东)4月9日,记者从青岛公安地铁分局了解到,4月5日,一男子在地铁三号线内尾随猥亵女子,被行政拘留7日。
4月5日17时许,地铁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乘客董先生报警称,其同行女性朋友在地铁三号线列车车厢内被一名男子猥亵。青岛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五四广场站站台并控制住该涉事男子王某某。
据了解,王某某在地铁三号线中山公园站候车时见一女子身材高挑、打扮靓丽,遂起歹意。王某某尾随受害人进了车厢,当车辆行驶到延安三路站至五四广场站区间时,进一步对其实施不轨举动。受害人呼叫同行的朋友并报警。目前,王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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