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圣诞节恰逢生日,张某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和朋友一起聚餐,高兴多喝了几杯,开车回家时被交警查获。1月6日记者获悉,张某某面临着刑事处罚。
2020年12月25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一中队在嘉陵江路开展夜查,晚9时50分许,一辆向西行驶的越野车在距离检查点50米处时突然停住,交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司机张某某下车后,民警闻到一股酒味,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张某某(39岁,黑龙江人)交代,他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当天他过生日,和朋友一起聚餐饮酒,随后开车上路。民警查看驾驶证后发现,张某某驾驶的越野车还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根据相关规定,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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