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4日讯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青岛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推进人民法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妥善审理基层易发多发纠纷的基础上,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意见》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推进审判职能延伸,广泛推动互联网诉讼服务站进驻社区,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解纷组织的指导,促进纠纷高效化解。《意见》要求,人民法庭要将执法办案与矛盾风险评估结合起来,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编发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化解风险隐患提供参考。
《意见》提出要结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诉讼服务中心部分职能通过人民法庭送到群众家门口,不断提高便民服务实效。《意见》特别强调,法庭要保留线下导诉功能,设置专门窗口为使用智能设备能力不足、诉讼能力较弱的群体提供线下立案、诉讼指导等服务。(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吕佼唐伟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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