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4日讯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
《规划》提出,规划期末,实现城镇租房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0平方米,全市租赁住房房源达到50.5万套(间),租赁住房套数占全部城镇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实现为50%的新增城镇人口提供满足需求的租赁住房,近30%的城镇人口租房居住。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供给。以新建、改建为主,盘活存量为辅,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规划期内新增租赁住房供给约13万套(间),其中:通过新建、改建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约7万套(间)(含新建公租房0.4万套);通过盘活存量住房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约6万套(间)。
此外,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政策优势。三年计划补贴24亿元。还有一大利好在于,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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