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青岛晚报报道了陈先生骑车时被脱落在地的线缆卷入车轮,摔断三根肋骨的新闻。近日,读者向晚报编辑部反映,这样的隐患不仅出现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在市北区同安路上也有。
线缆垂落“勒”住景观树
“同安路樱花郡小区西边,各种各样的线缆要么是铺在地上,要么是绑在树上,乱得很。”10月8日,记者接到市民的反映后赶往现场查看,在樱花郡小区西侧、市北区第二实验小学所处的小坡上,记者看见一根10多米长的线缆从地里伸出,直接通向附近一片建筑物,但记者并未见到任何安全提示标识物;在亚朵酒店北侧的绿化带里,有些线缆甚至被缠在了苗木上。
记者继续在同安路探访时发现,在“警官培训中心”公交车站边,从悬挂着“福洪线”号牌的电线杆上垂下的线缆,已经把绿化带里的树木顶部的枝叶“勒”住。记者注意到,垂落的线缆最低处离地面只有两米多高。
居民担心线缆有安全隐患
“这些线缆很不安全。”向记者反映问题的居民告诉记者,附近有樱花郡、樱花苑等小区,还有市北区第二实验小学、妇女儿童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这些在人行道上或者缠在路边树上的线缆容易绊倒孩子;除此之外,如果有大型车辆通过时刮倒这些线缆,很容易带倒线缆底部“勒”住的树木,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这些线缆属于哪些单位?记者采访了附近的几名居民,他们认为,输电线缆都在电线杆最高处悬挂,这些缠在电线杆中间的,应该不是输电线缆,很可能是通信线缆。但到底是哪家的线缆“勒”住了景观树,因为线缆上没有明显标识,谁也搞不清。
可能是通信线缆分属多家单位
为了弄清楚它们的来源,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了同安路该路段的街长。对方表示,这些线缆确实很可能是通信线缆,但分属多家单位,他将立刻联系值班人员前去查看。
安全隐患、分属多家单位……在9月29日报道中出现的问题,这次又出现了。“这种有隐患的线缆,往往很难找到责任方,而且可能会牵连别的单位。”记者咨询了对类似案件有研究的刘兵律师,他告诉记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市民因为这些线缆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要诉讼维权,往往要起诉所有线缆的所属单位,让他们举证此事和自己无关。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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