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这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 《公告》明确,不再执行“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健
新闻推荐
本周二,80后市民王女士通过“早报第一理财”微信公众号联系到小编,想通过早报请教银行理财师,为她提供一个合适的理财方案。...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