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芳 报道
本报青岛讯 8月12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正式施行。
“全装修”是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完备,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入住。此次新政共七条,对全装修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销售、交付等全流程各个关键环节进行了梳理和规范,进一步压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第一责任。
据介绍,在房屋管理职能没有划转至住房和城乡管理局之前,交易环节的监管和工程建设环节的监管结合得不够紧密。随着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之后,青岛市住建局实施了流程再造,进行全流程的监管,要求开发企业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一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从源头上将商品住宅全装修纳入监管。《通知》提出,青岛实行交付样板房制度,要求开发企业按交付标准设置实体交付样板房,并逐一与购房者书面确认装修的内容,做到“所见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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