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7月23日讯 23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将于8月12日起施行,对青岛市商品住房全装修从设计、建设、监管、销售到交付等全过程监管流程进行了规范。
《通知》明确,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在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中必须明确实施装修的楼号、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等相关信息。在销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 (包含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如发生变更,不能低于原约定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对变更情况进行公告。
预售合同签订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为购房者提供参观交付样板房和介绍装修品质、装修材料及使用功能等内容的服务,逐一与购房者书面确认交付商品房的装修内容,同时书面约定交付时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并作为合同附件。 (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冰洁)
新闻推荐
早报7月23日讯23日12时41分,我国首个火星探测器由长征五号遥四运载火箭在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成功发射升空,标志着我国首次...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