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当前正处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逃避打击,呈现复杂多变性和伪装性。为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公开征集12类违法犯罪活动线索: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海岛开发、海上养殖、作业生产过程中阻扰开发、非法占海、敲诈勒索、组织渔船越界捕捞谋取利益、以暴力争抢渔场的“渔霸”“海霸”等黑恶势力;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犯罪;8.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等黑恶势力;12.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净化社会环境,离不开人民群众大力支持。欢迎广大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勇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经核查属实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人依据《崂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细则》给予奖励;对于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中韩街道扫黑办58515676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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