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4日讯3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部分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对青岛大学附属学校、青岛超银高级中学、青岛格兰德中学、青岛新世纪学校、青岛国开中学等13所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了价格核准。除了超银高中学费降低外,其中12所学校2020年学费集体“看涨”,市南、市北、崂山8所学校中涨额最大的较2019年增加6250元。
按照《通知》要求,核准后的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允许各民办学校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自身办学水平、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生源地经济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在招生前向社会公示。同时,这次民办学校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仅限于2020年秋季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未涉及的其他学费、住宿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本校上年度收费水平。
《通知》还要求,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三年内不得超过核准的最高收费标准,确因特殊情况,民办学校实际办学成本超过核定范围而影响正常运转的,民办学校可向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申请重新核定。
据悉,按照“鼓励民办教育发展、适当控制涨价幅度、放管结合”的原则,结合各民办学校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调整的收费标准,发改、教育部门在核准时适当控制了调价幅度。
记者对比了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8所民办学校新核准后的标准和2019年各校收费标准:青大附中初中从2019年的32000元增至36900元,高中普通班从25000涨到31250元,中德班从35000元涨到40250元;青岛榉园学校从36000元增至41400元;青岛超银高级中学高中32000减至31200元;市南新世纪学校和市北新世纪学校均从32000元增至36800元,崂山新世纪学校从36000元涨到41400元;市北区国开实验中学小学从20000元涨到26000,初中从30000增至36000元;青岛格兰德中学高中普通班从18000元增至23400元。
记者发现,除了青岛超银高中学费降低外,其他12所学校学费集体“看涨”,增长最多的为青大附中高中部普通班,涨6250元,其次为市北区国开实验中学,小学和初中学费均比上年度增加6000元。此外,青岛国开第一中学、青岛国开中学、平度国开实验学校、青岛国开第二中学还调整了住宿费。青岛西海岸航海职业学校仅调整了住宿费。
《通知》还明确,2019年度新建学校的2020年秋季开学新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本校上年度收费水平。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今年秋季开学青岛市将继续推进民办学校收费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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