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青岛 今日即墨 今日胶州 今日平度 今日莱西
地方网 > 山东 > 青岛市 > 今日青岛 > 正文

交友不慎,同学变狱友 青岛中院通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20-05-30 02:28   https://www.yybnet.net/

半岛记者王洪智通讯员王栋吕佼报道

本报5月29日讯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2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对三年来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关爱,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

涉未成年人案件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少年家事案件,少年家事案件含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探望、侵权等类型。近三年,青岛两级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1929件,其中少年家事案件31408件。

青岛中院少审庭在审判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多为随心所欲、争勇斗狠或碍于情面,有超过7成的未成年被告人父母对子女的日常活动安排、交友情况和思想变化不够了解,案发后倍感突兀,难以接受。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日益隐蔽化和复杂化,熟人犯罪占比超过65%,直接通过网聊随机寻找侵害对象的占近3成,案发概率与家长对儿童监护程度成反比。离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伤害的原因不是离婚本身,而是父母离婚后对子女、对另一方的消极态度。针对上述问题,青岛中院建议:父母要关注孩子的活动,对子女的行动范围和作息特点要做到随时掌握,父母双方要维护保全好亲子关系,多关心关爱孩子,防止孩子为寻求心灵的安慰迷失自己。

青岛中院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是从近年来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筛选出来的,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犯罪、遭受犯罪侵害及家庭抚养出现偏差的家事案件,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帮助公众了解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复杂性。

[典型案例]

争夺“扛把子”

聚众斗殴两败俱伤

基本案情:高某(17岁,女)、孟某(17岁,女)均已就业,某日与张某(20岁)在QQ聊天时为谁是所谓该地区“扛把子”产生矛盾,约定面谈。高某、孟某遂纠集在校学生卓某、丁某(均为男性,16岁)等,与张某纠集的其他多名成年人,在某超市旁见面沟通无果后,随即互相辱骂、推搡。期间张某等欲拖拽对方一名未成年女性上车带走时矛盾激化,卓某抢夺过对方所持钢管后与之发生殴斗,丁某同时参与并将对方驾驶的汽车玻璃砸毁。此次殴斗中还造成张某一方一人轻微伤。

高某、孟某、卓某、丁某犯罪时因未成年,依法单独立案审理,四人认罪、悔罪,最终以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到两年四个月不等,缓刑最高到三年。

法官提示:审判前,四名未成年被告人已在看守所经过几个月的羁押,走进法庭与父母对视时,交相痛哭。庭审中他们自忏于幼稚地斗勇比狠,害人害己,父母自责于忽视子女日常变化,小隙沉舟。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青春期未成年人看似成人体貌,也具备一定自立性,但因所知有限,触世不深,又急于模仿成人,易受不良人群和信息影响,出现言行失控,稍越雷池就可能构成犯罪,所以父母师长要在青春期这一阶段给予孩子足够关注和正确引导,支持陪伴孩子们健康平稳度过青春期。

组局“仙人跳”

最终进监狱

基本案情:2018年5月,赵某(14岁)、钱某(16岁)和孙某(13岁,女)三人均辍学,通过QQ网聊寻找意图发生性关系的男网友,先后将两名网聊对象约至小旅馆,假意捉奸进行抢劫。第一次三人准备甩棍预谋抢劫,后发现该男网友身体强壮,遂寻机离开;第二次三人仍携带甩棍并购买胶带准备捆绑,后因彼此配合失误没有成功,最终放男网友离开。其间赵某明知孙某不满14岁还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案发后,法院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以抢劫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孙某因不满相应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家长加以管教。

法官提示:三人家境尚可,家庭却对孩子疏于照管教育,坐视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游荡社会,导致三人没有形成正确生活生存观念,更遑论法律意识的养成,最终犯罪获刑。借用网上一个说法“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就会有别人替你教育”。儿童不会自动成长为自尊、守法的人,必须经过系统规范的学习,父母师长正面的言传身教,和自我修正能力的训练,才有可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会至少明确什么行为因侵犯他人而不能做,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也明确什么行为是伤害自己而不允许别人做,如何避险和维权。

交友不慎一起犯罪

同学变成狱友

基本案情:周某(15岁)、吴某(15岁)、郑某(14岁)三人均系同学,其中郑某与被害人王某(女,13岁)曾是所谓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8月份,三人酒后到一处旅馆内休息,周某提议找王某发生性关系,三人遂借口郑某醉酒需人照顾,将被害人王某骗至旅馆。吴某、周某采取暴力手段先后将王某强奸并摄录视频,郑某在周某实施犯罪期间离开房间。后被害人王某报案,公安将三人抓获。本案周某、吴某、郑某共同合谋,并以暴力手段轮奸幼女,系强奸共犯,均构成强奸罪。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年,吴某有期徒刑六年,郑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提示:本案是家庭放任未成年子女自由交友、自由发展的典型案例,几名初中生有饮酒等自损健康行为,自行支配大段时间,与同样缺乏后果意识的同龄人互相怂恿,直到一起获罪服刑。青春期男女性意识萌动系人的正常发育过程,家长不必谈性色变,也不能视而不见,而应加强关注子女思想变化,借机引导子女养成健康的交友观和婚恋观,共同营造尊重女性、以礼互待的社会氛围。也可具体到细节,如家长应嘱咐年龄幼小的子女或女生,独自出行时务必如实告知父母,且应避免单独与其他男性处于封闭空间等,提高孩子辨别风险的能力。

借着接送便利

男子性侵女儿同学

基本案情:9岁的女孩小陈,父母离异,跟随父亲和奶奶生活,但父亲因工作原因经常不在家。小陈与同学小王同住一小区。小王之父王某因接送两人上下学,发现小陈常常独自在家,缺少家长看顾。

某日,王某趁小陈来找小王玩耍时遣开女儿,对其实施奸淫行为。完全摸清陈家作息规律后,王某多次伺机前往小陈家中或者在自己车内奸淫猥亵小陈。王某曾多次给小陈几块钱,同时威胁小陈保守秘密,否则小陈会在同学中“丢人”,还可能被爸爸“打死”等。小陈从懵懂不知,到不敢求助,再到自我厌弃,种种原因导致罪行持续一年有余,直至某日王某在小陈家实施犯罪时,被偶尔回家的小陈成年哥哥抓了现行并报案。

法官提示:王某披了“好心帮忙”的外衣,利用天真儿童对熟悉长者的依赖信任感实施犯罪,并长期对被害儿童进行“心理绑架”,手段下作行为卑劣,不仅对小陈造成身心伤害,最终也让自己的老父母、妻子和女儿深以为耻。日常生活中,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熟人便利伺机行恶。儿童的识别力和避险力较低,早期的安全意识全靠父母引导建立,所以家长首先要对罪恶有所了解,做好充足预案,其次要学习如何保护孩子的知识和方法,更要在孩子遭遇不幸时做孩子坚定温暖的安全后盾。

1

2

新闻推荐

胶东五兄弟联手办农展会,俩 五市共同推动优质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206家单位参展万人逛会,安顺

文/图半岛记者王好报道本报5月29日讯胶东经济圈一体化进程再迈坚实一步。5月29日,由青岛市供销社倡议,烟台、潍...

青岛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交友不慎,同学变狱友 青岛中院通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