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15时许,潍莱高速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新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贴有临时牌照的红色货车驶出高速。执勤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熄火接受检查。停下之后民警发现,该车竟用捆绑的方式拉着另一辆同样的货车,两辆货车如同叠罗汉一般,已经严重超长。询问驾驶员该车情况,驾驶员张某交代,自己从青岛拉的货。因为这些都是新车,刚从厂区出来,准备往云南送。因为平板车行驶费用太高,于是将两辆车叠在了一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张某驾驶的机动车载货超长,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记者汤臻
新闻推荐
“谢谢你,检察官化解了我家的矛盾……”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向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致谢。时间拨回到2018...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