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节省您的办税时间,青岛市税务局推出免费发票邮寄服务,纳税人每月第一次通过邮寄方式申领发票,且单次申领发票重量不超过3公斤的,可享受发票邮寄免费。对发票邮寄重量超过3公斤的,按照1元/500g的续重标准,需纳税人全额承担邮寄费用。发票邮寄申领人在接收到邮寄包裹时,应进行签单确认。对需要邮寄费用发票的,在接受邮寄发票包裹时向快递员提出开票需求。
一、手机税税通操作方式
1.确认登陆身份
在申请发票邮寄前,您需要将手机税税通的登陆身份切换为领票人身份。
2.申请发票邮寄
点击“手机税税通--首页--发票邮寄”模块。
3.选择邮寄方式
进入“发票邮寄”模块后,对初次使用发票邮寄业务功能的纳税人,系统会展示《发票邮寄需知》,纳税人需勾选“我接受”并进行确认才能继续操作。
4.确认发票种类
点击“确认”后,纳税人选择发票种类信息,纳税人一次可选择一种或多种邮寄发票种类,其中“增加一行”可以增加发票种类,减少一行“可以减少发票种类。
5.确认邮寄地址
点击“确认”后,继续选择购票柜台和投递地址信息,其中投递地址默认纳税人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可以通过该页面右上角地址维护功能增加修改删除发票邮寄地址。
6.选择申领份数
纳税人确认发票邮寄地址后,进入发票网上申领预览界面,该界面展示纳税人信息、领票方式、购票柜台、投递电话、投递地址及发票种类和对应的数量,发票数量需要手动填写,输入框中会提示最大购票数量值,填写的数量需要小于等于该值,且需要是5的倍数。
二、电子税务局操作方式
通过电子税务局途径申请邮寄发票的,按照以下方式:
1.初次使用电子税务局发票邮寄功能的纳税人,需要先进行发票网购平台注册: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选择发票申领人身份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注册登记。
2.对有发票结存的纳税人,在申领前,可先进行发票验旧: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业务办理-->发票验旧。
3.发票邮寄申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业务办理-->发票领用-->发票邮寄。
4.办税人员在保存需领用的发票信息时,应重点确认发票投递地址和电话是否正确。通过“地址维护”模块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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