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名称
青岛双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主债权合同编号
2016年青西中银司借字 176号担保人
青岛寰洲食品有限公司
田新林、苏艳
田新林
苏艳
李旭光
田新林、苏艳
担保合同编号
2016年青西中银司保字 176号
2016年青西中银司保字 176-1 号
2016 年青西中银司抵字/抵补字176-1、176-5、176-6、176-7号
2016 年青西中银司抵字/抵补字176-2 号
2016 年青西中银司抵字/抵补字176-3 号
2016 年青西中银司抵字/抵补字176-4 号
借款本金47926356.06
欠息金额6964953.88
垫付诉讼费等折合人民币149526.84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二 0 二0年二月二十四日
公告清单: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注:1、本明细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基准日为2019 年11月 14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及债权总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明细清单中的“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明细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青岛锦善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32-68066930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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