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张海玉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有一件事需要大家注意,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域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1月1日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论是重要节日、结婚庆典、重大活动,还是民间的“门开鞭”、“财神节”都一律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金家岭街道属于崂山区建成区,全域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链接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这新年到来之际,金家岭街道向广大居民朋友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
为了青岛美好的蓝天和优良的环境,确保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金家岭街道全域实施禁放。
请您及家人认真遵守《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论是重要节日、结婚庆典、重大活动,还是民间的“开门鞭”、“财神节”都一律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请及时进行劝阻并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崂山公安分局举报电话:55580110
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88996789
金家岭街道:83101287、83101110(白天)、83101100(夜间)
最后,谢谢大家对街道工作的支持,再次恭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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