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李潇通讯员潘首峰报道
本报讯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31号)、青岛市《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青岛红岛经济区《红岛经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青红管[2016]32号)等规定通知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组织进行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
严格按照编制的《青岛红岛经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积极作为,主动协调管委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全力做好辖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河塘沟渠整治工作,调度各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详情,确保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河塘沟渠整治工作按计划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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