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李晓哲报道
本报12月22日讯日前,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国行政审批系统率先推行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公正文明、便民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方案》明确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通过审批网络系统、文字、音像等多媒体记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行政审批专家学者论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等方式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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