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再次梳理了权责清单中所有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的事项,形成了“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此次公布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共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对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等33项。所有事项均为零成本办理。其中,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民办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修改章程备案、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与其他院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协议备案、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教职员及学生名册、教材和校长、董事会成员变更备案、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等8个事项,最短办理承诺时限仅需1个工作日。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事项办理时限相对最长,需要150个工作日。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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