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青岛市坚持全域统筹、规划引领,建立起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主要内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
建立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
青岛是1994年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丰富。青岛市坚持全域统筹、规划引领,建立起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主要内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青岛市依托历史城区内连绵成片、具有特色风貌和万国建筑博览美誉的12片历史文化街区,整合成“观海山德式公共建筑文化展示区”“中山路商贸里院建筑文化展示区”“馆陶路金融商务建筑文化展示区”“鱼山名人故居文化展示区”“八大关别墅建筑群展示区”五大片区,作为展示和体验万国建筑的品牌。
2018年初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大检查中,国家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青岛名城保护管理工作,要求青岛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集技术研究和实施管理于一体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体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名城保护“青岛模式”。目前首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正在有序开展,计划2020年完成。
仍存在擅自违规修缮问题
2013年启动棚户区征收以来,市南区、市北区共征收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住宅1.79万户,建筑面积51.2万平方米,但大部分房屋闲置,活化利用不足。湛山小学旧址、龙口路36号等保护性建筑存在房屋空置、失修破败的情况。美丽青岛三年行动以来,青岛市加大了城市主干道、景点周边等城市环境和违法建筑的综合执法力度,市容环境有较大提升。但历史城区内仍有私搭乱建的现象,存在背街小巷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特别是对历史城区内遗留的风貌不协调建筑的处置力度有待加强。
同时,市民对《条例》要求的认识不足,青岛市有较为完备的风貌保护法律和管理规定,但仍存在擅自违规修缮问题,鱼山、观海山等历史街区内出现的黑屋顶问题,影响了城市风貌。另外,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方面的资金保障不足。缺少城市风貌保护的专项资金,在老城区更新发展和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发展等方面,缺少多渠道的资金投入。
推动老城区建筑的活化利用
通过历史片区和历史建筑综合整治、活化利用试点,总结一系列依法合规且合情合理的做法,实事求是研究实施保护利用的多种办法和措施。完善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体系,开展《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编制历史建筑“一栋一册”保护图则,加强保护建筑的更新利用策略研究,规范推进历史城区有机更新。设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工作机制,推动老城区建筑的活化利用。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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