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5日讯近日一个晚上9时40分许,青岛市开发区交警三中队在珠江路与白云山路开展夜查行动。一辆蓝色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时突然减速停车,民警发现车辆内正在更换驾驶员,随后车辆又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民警立即上前将驾驶员控制。打开车门后民警闻到一股酒味,此时的女驾驶员薛某承认自己喝了酒,但称一直是自己在驾驶车辆。
随后,车内人员被带回中队,民警立即调取监控及车辆行车记录仪,发现在行驶至检查点前,车辆是一名男性在驾驶,这名男性正是在后座的王某。
面对证据,女子薛某不得不承认,晚上薛某过生日,和朋友王某及管某一起吃饭,期间三人都喝了酒。晚上9时许,王某驾驶车辆送薛某回家,行驶至珠江路与白云山路时发现有交警夜查,薛某认为自己喝得少,便主动与王某换座,希望能够帮王某逃避处罚,没想到被民警发现。
民警分别对薛某及王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9mg/100ml;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5mg/100ml,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自告奋勇换座的薛某酒精含量比王某还高。最终,薛某、王某因酒后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记者汤臻通讯员潘志强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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