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王媛报道
本报10月31日讯自今年8月起至11月底,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联合公安、商务、海关等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形成监管合力。10月31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动“战果”,截至目前,全市网监系统共检查网站、网店13674个、实地检查网络经营者4862户,责令改正网站(网页)224个,删除违法宣传信息478条,立案查结网络违法案件74起,罚款67.74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网络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据了解,专项整治期间,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网络市场存在的10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1.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2.严厉打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房地产、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3.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侵权假冒、不正当价格竞争、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4.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肃查处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及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为网络违法提供支持帮助的网络平台。5.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对平台经营者资格审查、主体信息公示监管,监督平台经营者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义务。6.依法打击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行为,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7.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的准入环境。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新业态的规范引导。8.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担网络销售商品修理、更换及退货责任。9.加强对手机APP端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商业预付卡等违法行为的研判、监管。对涉及广告、商标、合同、质量、价格、食品、药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线索进行研判并视情立案查处。10.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对符合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执法办案机构要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执法人员对涉嫌假冒品牌的服装等物品进行清点、查扣。(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战果
60余知名电商写“保证书”
整治期间,强化电商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净化交易环境。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坚持依法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网络销售不安全食品和药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侵犯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本市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增强电商平台责任意识。各区、市市场监管局规范和服务并举,组织京东青岛特产馆、福库、沃隆、利群网商、汉尚电器、职多多、响食网络等多家知名电商企业,召开各类行政指导座谈会5次,为电商企业在依法登记、亮照亮标、网络集中促销、广告发布等方面提出规范意见,与60余家知名电商企业签署了规范经营承诺书,进一步增强电商平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第一人的责任意识。
清理异常网站官网等2478户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对辖区内的平台经营者(独立网站)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与义务的情况,抽查结果及时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岛)公示。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安全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大抽查抽检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市场侵权假冒行为,对线上线下实施全链条治理。
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药品网络经营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网络经营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在线旅游平台销售出境旅游产品的监管,加大对网络旅游商品交易平台的监督指导力度,明示外交旅游部门的海外安全提醒。
市市场监管局对建档研判的全市22家网络交易平台,加大定向监测频次和力度,截至目前,共监测样本数为2056个,其中监测服务信息199条,监测电商平台内销售商品共15种1857个,发现问题共18个,监测问题及时分流到相关处室和区、市市场监管局,确保苗头问题妥善处置。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对已建档的网络主体进行回头检查,确保建档研判准确率达到100%,截至目前,清理异常网站、网店、官网等以及重复建档共2478户。紧盯新业态经营模式中的违法行为,尤其是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短视频直播平台、社交电商、跨境电商,以及其他新模式下的网络交易市场,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责改此类企业网站14家次。
查办5起网络侵权假冒案
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涉及个人信息的合同格式条款,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为网络违法提供支持帮助的网络平台。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加大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截至目前,查办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案件5起,罚款数额共计10.1万元,有效震慑了不法经营者网上违法行为。
新闻推荐
500亿基金项目落地西海岸 青岛市初芯产业基金项目昨签约,助力打造全国智能制造高地
半岛记者李晓哲10月31日下午,青岛市初芯产业基金项目签约仪式在青岛府新大厦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市委常委...
青岛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